公告日期:2025-12-29
沧州会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目 录......2
第一章 总则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 股东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四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24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 ......32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 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沧州会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66907284X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沧州会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河间市尊祖庄乡李张各村(时北路南侧)。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零壹拾柒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第十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技术为依托,生产优质的产品,创造财富,服务社会,回报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电线电缆、交联聚乙烯、聚氯乙烯电缆料生产销售;铜丝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土地及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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