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831830 证券简称:和创化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和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章程修订将原章程中“股东大会”的措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为了“股东会”,因仅涉及措辞修订,该修订将不会于下表中再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公司是在上海和创化
学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00067932879X2。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未人民币 26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40
万元 万元
第八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员。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增加资本:(一)非公开发行股份;(二) 加资本:(一)经批准后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转增股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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