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831828 证券简称:利特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该权益分派预案具有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80
特此公告。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加厚、周莉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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