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4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31828 证券简称:利特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以前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到期,为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满足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其下属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敞口 5000 万元),期限一年,循环使用,具体为:1、组合额度 8000 万元:(1)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业
务期限 1 年;(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敞口 5000 万元,业务期限 6 个
月;(3)远期信用证 1000 万元,业务期限 6 个月;(4)即期信用证
1000 万元;(5)国内延期信用证 1000 万元,业务期限 6 个月;(6)
快易付额度 2000 万元,业务期限 1 年。2、完全现金保证 2000 万元。
敞口额度5000万由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蓉通路55号的房产、土地做抵押,董事顾成、王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在授信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在该授信额度内业务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票、信用证等授信业务,贷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24-068
以上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方式及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确定后,以实际发生的融资事项为准。
董事会需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往来的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董事会另行审批,公司董事会不再对逐笔贷款形成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并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授权董事长顾成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备查文件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