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31828 证券简称:利特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是从公司的实
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
公告编号:2024-052
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以上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加厚、周莉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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