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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4 15:36:39 股吧网页版
东方滤袋: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4

江苏东方滤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股份 ......2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五章董事会 ......16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2
第七章监事会 ......23
第八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26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29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32
第十三章附则 ......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东方滤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江苏东方滤袋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东方滤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Oriental Filter Ba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环保滤料产业园66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07.6135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无纺布(滤布、工业用布)、玻璃
纤维、金属制品(除尘器及配件、笼架)、针刺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
方式。公司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成立的日期;

(三) 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 股票的编号;

(五)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载明的其他事项。(原
来顺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的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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