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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9 19:20:23 股吧网页版
绿宝石: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831804 证券简称:绿宝石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3,691,665 元。 57,459,665 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总 第二十条 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总

额为 5369.166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额为 5745.966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的优先股股份总额为 26 万 1 元;公司的优先股股份总额为 23.4
股,每股面值人民 100 元。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1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助。 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普通股份可以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普通股份应当
依法转让,法律、行政规章和本公司章 依法转让,法律、行政规章和本章程及程及股票发行方案对股份转让另有规 股票发行方案对股份转让另有规定的,
定的,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 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转让还需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 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应当向公司申报期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的股东、董监高,及上述人员的配偶、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的公司股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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