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7
公告编号:2026-039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内容: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尤洋先生、尤璇女士通过遗产继承方式进行增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书。
2026 年 7 月,尤璇与尤洋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尤洋同意将所持
公司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除股份处置及已发取得公司分红的权利外)无条件 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尤璇行使,尤璇有权根据独立意志行使除股份处置及依法取 得公司分红权利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具体委托授权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表决 权
委托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更正后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尤洋先生、尤璇女士通过遗产继承方式进行增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书。
2026 年 7 月,尤璇与尤洋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尤洋同意将所持
公司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除股份处置及依法取得公司分红的权利外)无条件 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尤璇行使,尤璇有权根据独立意志行使除股份处置及依法取 得公司分红权利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具体委托授权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表决 权
委托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
公告编号:2026-039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更正后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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