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7
公告编号:2026-037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继承及表决权委托事宜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继承及表决权委托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内容:
二、 股东股份继承及表决权委托情况
…………
同时,尤璇、尤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尤洋通过表决 权委托协议将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尤璇行使,本次继承收购完成后,尤洋、尤 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3,9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4656%,尤璇、尤洋成为 丽洋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更正后内容:
二、 股东股份继承及表决权委托情况
…………
同时,尤璇、尤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尤洋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尤璇行使,本次继承收购完成后,尤洋、尤 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3,9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4656%,尤璇、尤洋成为丽洋新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更正后的《关于股东股份继承及表决权委托事宜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对
公告编号:2026-037
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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