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3
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6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6 年 7 月 31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监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9324%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冯涛通过电子形式提交的临时议案,提请在 202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股东冯涛先生通过电子形式向董秘发送了提案但经董秘沟通其拒绝提供签字正本,董事会秘书转交给召集人监事会的提案为《关于解除尤璇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同意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解除尤璇女士的公司董事职务;如其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但尚未完成改选而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该继续履职状态同时终止。本议案不直接决定其总经理职务。尤璇女士董事资格解除后,其董事长职务失去任职基础;责成公司依法及时完成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后续
公告编号:2026-032
确定、职务移交、信息披露和相关变更手续。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监事会认为股东冯涛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冯涛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
议案名称 恢复表决权的
编号 普通股股东
优先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专项审计原实际控制人尤祥银在
1 职期间公司治理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 √
益事项的议案》
《关于启动公司专项审计监督工作的议
2 √
案》
3 《关于解除尤璇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 √
议案 1 内容:
同意参照 2026 年 6 月 24 日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讨论方向——由监事会牵头,
徐晓董事、张凤康董事参与监督,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今公司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原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财务真实性等事项执行专项外部审计,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依照信息披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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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通过法定渠道向全体股东公开披露。
议案 2 内容:
提请监事会于本次临时股东会闭幕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公司治理监督工作方案》(含监督目标、监督机制、时间节点、报告路径及独立性保障),报董事会备案并向全体股东通报。本提案为独立提案,其效力不依赖于提案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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