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2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拟发生股权转让事项概况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尤祥银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5 日因病不幸去世,根据江苏省南通市通诚公证处
出具的(2026)苏通通诚证字第 568 号《公证书》,被继承人尤祥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由其儿子尤洋、女儿尤璇继承,其中尤洋继承被继承人尤祥银持有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576,000 股股份,尤璇继承被继承人尤祥银持有的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576,000 股股份。以上继承的股份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办理。
同时,尤璇、尤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且尤洋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尤璇行使,本次继承完成后,尤洋、尤璇将分别直接持有丽洋新材 11,970,000 股普通股股份(均占丽洋新材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6.2328%),合计持股 23,9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4656%。丽洋新材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尤洋和尤璇,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尤璇,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尤洋、尤璇。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将会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准,将会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同步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2.《表决权委托协议》;
公告编号:2026-027
3. 江苏省南通市通诚公证处出具的(2026)苏通通诚证字第 568 号《公证
书》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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