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2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变
股东 股份 动 变动
股数 占股本 股数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时 方式
(股) 比例 (股) 比例 间
尤 祥 合计持 19,152,000 57.9725% 0 0.00% - 继承
银 有股份
其中: 4,788,000 14.4931% 0 0.00%
无限售
股份
14,364,000 43.4794% 0 0.00%
有限售
股份
尤 合计持 4,788,000 14.4932% 23,940,000 72.4656% - 继承
洋 、 有股份
尤璇 其中: 2,992,500 9.0582% 7,780,500 23.5513%
无限售
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1,795,500 5.4350% 16,159,500 48.9143%
有限售
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江苏省南通市通诚公证处出具的(2026)苏通通 诚证字第 568 号《公证书》,被继承人尤祥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由其 儿子尤洋、女儿尤璇继承,其中尤洋继承被继承人尤祥银持有的江苏丽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9,576,000 股股份,尤璇继承被继承人尤祥银持有的江苏丽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576,000 股股份;经遗产继承行为后,尤洋先生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 11,9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2328%,尤璇女士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 11,9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2328%,同时,尤璇、尤 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且尤洋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委 托尤璇行使,本次继承收购完成后,尤洋、尤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3,9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4656%;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办理后最终数据为准。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尤洋先生、尤璇女士通过遗产继承行为方式增加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2026 年 7 月,尤璇与尤洋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尤洋同意将所持公司股份 的全部股东权利(除股份处置及依法取得公司分红的权利外)无条件且不可撤 销地委托尤璇行使,尤璇有权根据独立意志行使除股份处置及依法取得公司分 红权利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具体委托授权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表决权委托协 议》。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尤洋
公告编号:2026-025
性别 男
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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