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4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31774 证券简称:凯实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明珠大道 432 号星淦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7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兴淦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9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星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淦科技”)、乾湖(湖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湖新材料”)拟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 5,500 万元,星淦科技拟以其自有不动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实际控制人陈兴淦无偿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具体获得授信情况、授信期限、借款金额以及担保情况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关联董事陈兴淦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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