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7 15:45:29 股吧网页版
凯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1774 证券简称:凯实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明珠大道 432 号星淦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兴淦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

公告编号:2026-001

乾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乾湖新材料进行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人民币减至 100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持有其 100%股权,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陈兴淦先生借入款项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该借款不计利息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年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财务资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关联董事陈兴淦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暨资产抵
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00 元,其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星淦科技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