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湖北玉如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第三章 股份......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5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第一节 股东 ...... - 7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14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16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第一节 董事 ...... - 22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5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8 -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
第一节 监事 ...... - 30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1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2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32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33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3 -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34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5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35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7 -
第十二章 附则...... - 3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玉如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
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在湖北玉如意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经股东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669517458L】,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玉如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汪集村 3 栋 1-3 层
邮政编码:43041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零叁万元(¥3,00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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