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 2019 年年度报表进行审计,因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贵公司拟延期披露年报,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公司〔2020〕264 号股转系统公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承接情况
我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与贵公司签订了 2019 年度审计业务约
定书,贵公司为我所连续服务客户,我所已为贵公司提供了 5 年服务。
二、就必要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开展、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沟通等情况
北京地区自 4 月 30 日对低风险地区人员往来北京解除限制,已具
备现场审计条件。签约后审计人员计划前往现场进行审计;贵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其他部门人员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目前不存在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
三、审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
1、未能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
贵公司未能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是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
公司母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处于停
止状态,导致 2019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尚未完成。
2、审计受限科目及影响程度
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受限的主要科目为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应付账款、营业收入。本次审计中,上述科目识别为重
要账户,若无法及时回函或无法取得证据,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2、目前审计工作的执行进度
截止2020年4月30日,审计工作人员取得公司的财务报表、
科目余额表等资料,并进行了审阅。
4、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拟采取的措施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经与贵公司协商,拟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为加快审计进度,项目组人员由原来 3人增加至 4 人。
四、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经与贵公司协商,审计人员将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现
场审计工作,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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