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4
证券代码:831758 证券简称:意欧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
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1)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控制权模式,而后判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的转移,即收入确认模型由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控制权模型下更偏向于定性判断的方式,得出的判断结果一致性更高。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合同、总额法和净额法区分、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规定进行分类的结果
对比如下:
原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项目 账面价值 项目 账面价值
预收账款 22,564,891.64 合同负债 22,564,891.64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有利于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对 2020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的收入项目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对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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