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7992683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 1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424,88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造最自然、和谐的人机交互模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电教产品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交互式电子白板、触摸显示器、红外触摸屏、电容式触摸屏、液晶显示屏、纳米触摸屏、触摸一体机、纳米黑板、广告机、彩票售卖机、音频视频设备、电子智能控制器、幼教产品、多媒体数字系统集成产品、电子班牌、视频展台、投影机、触摸软件、互动演示系统的研发及技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触摸设备与教学设备的集成;电子产品的购销;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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