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1747 证券简称:中景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 14:0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硕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山东皓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秀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11 月,原被告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
公告编号:2026-001
告组织工程眼角膜及角膜接触镜研发产业项目 c 区进行规划变更、建筑方案、
施工图设计,合同金额为 2193600 元,2022 年 5 月,原被告签订《补充协议》,
增加设计费 470000 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交付了设计成果,但被告未按约付款,至今尚欠原告 2163600 元,对上述债务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设计费用 2163600 元及利息(以 37744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12 月29 日至实际付款之日、以1566800 元为基数自2022 年7 月8 日
至实际付款之日、以 21936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实际付款之日,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
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为:
(2025)鲁 0214 民初 28461 号。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 14:00。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起诉讼是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若成功收回相应款项,则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有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起诉讼,若通过法律途径成功收回相应款项,将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聘请律师积极做好本次诉讼准备。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6-001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诉讼状》;
2、《受理通知书》(2025)鲁 0214 民初 28461 号;
3、《开庭传票》。
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