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东海证券
关于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作为江苏地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
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如下:“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所述,地浦科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亏损 194,290,455.89 元,2025 年度净利润-47,947,123.90 元,2024 年度净利润-
24,896,410.38 元,2023 年度净利润-68,962,983.25 元;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
度的关联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8.06%、41.89%、38.47%。
2025 年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地浦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94,290,455.89
元,公司实收股本 140,298,136.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2018 年 7 月份,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
款 1,000 万元、940 万元和 550 万元,总计 2,490 万元。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杨益
国、段孝宁及配偶和公司为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0 万元和 94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杨益国、段孝宁及配偶和公司为 5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杨现怀及其配偶以其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 26 号天元在水一方 3 幢2-602 房产为 550 万元借款作抵押担保。
此后,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段孝宁、河南辰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寿光市兴海化工有限公司就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总计 2,490 万元借款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签订《反担保协议书》,为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借款已由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归还。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起诉反担保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自然人,要求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 0381 执 3669 号之一和(2020)
豫 0381 执 3674 号之一),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已协商一致,由借款方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归还。因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开始未按照《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 0381 执 3669 号之一和(2020)豫 0381 执 3674 号之一)规定足额归还,导致洛阳市强胜实业有限公司已向洛阳市偃师区
人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立案时间系 2023 年 9 月 12 日,涉及被执行人系借款方河南洛染
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等有关担保方。
2024 年 10 月,公司被查封的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新城·园区邻里中心第 2 幢
1 单元的 30 套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成交总价为 840.56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上述借款。
2025 年 9 月 11 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就上述借款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
豫 0307 执恢 599 号、(2025)豫 0307 执恢 600 号,执行标的分别为 11,286,307.00 元及
其对应利息、5,680,640.00 元及其对应利息。
2026 年 2 月 7 日,公司被查封的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新城·园区邻里中心第 2
幢 1 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