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31736 证券简称:利源捷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天津利源捷能气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修改“半数以上”的表述为“过半数”:
3、修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
4、修改“法律、行政法规”的表述为“法律法规”;
5、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
6、在不影响其他修订事项的前提下,上述修订内容不再逐一列明。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利源捷能气体设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利源捷能气体设备
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 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天 天津利源捷能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原有股津利源捷能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原有股 东为公司发起人,通过对有限公司整体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通过对天津利源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捷能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限公司。 会信用代码:911200007773101983。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利源捷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气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天津利源捷能气体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LYJN Separation
Equipment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高新区天津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 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 28 号 C 座 3
道 28 号 C 座 3 门-102 门-102,邮政编码:300384。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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