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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5:34:52 股吧网页版
亚诺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31730 证券简称:亚诺生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经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障股东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规则和《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股东会,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

第四条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类别和份额,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重大交易;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单笔对外融资(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发行债券等)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含 30%)以上的事项;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融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0%(含 5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年度股东会可以依法授权董事会在募集资金总额符合规定的范围内发行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相关要求参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
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本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七条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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