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31730 证券简称:亚诺生物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全文修订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将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 全部修订为“经理”“副经理”
第一章 总则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亚诺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制订本章 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制订本章
程。 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发起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设立,在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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