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1727 证券简称:中钢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3)所有“法人股东”调整为“非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调整为“自然人股东”;
(4)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5)全文“报纸”表述调整为“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为维护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为维护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郑州市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规定,制订本章程。 【911101016976577810】。 公司于 2015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经济 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经济信息咨信息咨询;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 询;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以电子商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会展
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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