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1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5-014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63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6,967,5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1,0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7,215.3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982,784.6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一) 期初余额 24,885,404.32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变动情况
1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95,653,438.6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40,000,000.00
现金管理收回 55,000,000.00
理财及利息收入 653,438.67
2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20,538,842.99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8,818,076.46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6,000,000.00
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2,417.42
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永久补流) 75,718,349.11
(三) 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又于 2021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源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九台区支行,开立相关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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