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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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司发〔 2026〕 1622 号
关于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而泰” 、
“辅导对象” 、 “公司” )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
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 以及与辅导对象签署的辅导协
议。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张扬文、 张超、 陈夕鹏、 李月、 白
雪峰、 邓萌、 谭钦文, 其中张扬文担任组长, 所有参与辅导
契约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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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人员均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和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
本辅导期内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泰海通正式员工, 具有证券业务执
业资格, 具备法律、 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且均未
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6年6
月。
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 国泰海通辅导小组与辅导对象
及其他中介机构保持了顺畅沟通, 国泰海通辅导工作小组通
过查阅资料、 网络查询、 问题咨询、 会议沟通、 督导培训等
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1、 跟进公司经营情况及督促公司年度报告及时披露
本辅导期内, 辅导机构督促公司已完成年度报告披露。
同时, 根据上一年度经营状况, 公司于本季度实施完成了上
一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辅导机构督促公司及时按照内部决策
及相关规则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权益分派。
2、 督促公司作为股东超 200 人的挂牌公司遵守相关公
司治理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要求, 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挂牌公司, 股东会审议任免董
事、 权益分派事项、 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 公开发行股票、
股权激励等事项时应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并提供网络投票
契约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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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因此, 在公司披露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 督
促公司按照上述规则对中小股东审议关联交易、 权益分派的
事项时单独计票并提供网络投票,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积极配合国泰海通为信而泰实施辅导工
作, 根据辅导对象实际情况对其开展辅导。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将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 行业竞争及财务盈
利等变动情况, 动态掌握公司整体经营。 同时结合公司发展
现状与长期发展目标, 进一步协助公司统筹、 规划资本市场
进程。
(二)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所属行业目前处于关键技术积累及抢占市场的激烈
竞争阶段, 2025 年 7 月 9 日,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
部印发了《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
2030 年)》 , 明确了仪器仪表等 10 个重点产业领域。 在行业
整体趋势向好但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 保荐机构及
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将重点关注公司的产品及收入结构、 收入
模式等环节, 持续跟进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情况。
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股东人数已经超 200 人。 根据《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对股东人数超
契约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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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人的公司治理要求, 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
公司股东情况持续关注, 同时针对公司股东超 200 人的情
况, 督促并辅导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运行公司治理。
辅导机构将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深入学习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法律法
规, 使接受辅导人员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流程、
了解上市审核的常见问题及最新动态, 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
首发上市监管要求。
三、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国泰海通将继续安排辅导小组成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
辅导, 同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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