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1718 证券简称:环球青鸟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科学、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 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充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可持续性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用环球青 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
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 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 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利 润分配中,公司和各股东均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纳税或代 扣代缴义务。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 利润分配原则
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 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范围。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许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 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 会进行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三)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或 股。
第六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 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分红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的,由董事会提 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进行表决。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可 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
第八条 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 监事会的监督。
(二)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需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 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九条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间间隔
(一)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
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
(二)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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