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1718 证券简称:环球青鸟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通用环球青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如有)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股东会决议明确。
第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可视情况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九条 监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