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1711 证券简称:青浦资产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 1、因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所以删除《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等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将“监事会主席”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上述修订因涉及条款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项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上海青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上海青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 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 份有限公司,由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出资并注册登记【修改】,取得企业法人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为在中国境内 业执照。公司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新增】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修改】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修改】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
下: 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
下:【修改】
根据 2025 年 9 月 12 日青国资委【2025】
57 号“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分立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及上海青浦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决定相关内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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