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31710 证券简称:昊方机电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500,000 股,不超过 1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4.78%,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9,400,000 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未使用任何回购资金。
三、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结合当前外部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因此,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进展、外部环境变化与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告编号:2026-016
四、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使用的回购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项目,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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