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1709 证券简称:瑞特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一节 监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2
第一节 通知...... 42
第二节 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5
第十一章 投资者管理制度 ...... 4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7
第十三章 附则 ......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由瑞特爱(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140号2幢315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2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和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
务经理、技术经理、研发经理和工程经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理念:
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专用设备、机电设备、制冷空调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建设工程设计。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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