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3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1708 证券简称:吉华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因公司战略计划调整,暂不设立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该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并取消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吉华安全技术(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涂方祥、孔令辉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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