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831706 证券简称:ST 领航科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融资风险,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合作,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上述关联交易及相关协议签订事项,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垠先生、赵忠仁先生、张猛猛先生、白雪晶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43312W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李佳峰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6 号楼第 6 层 101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具体业务范围: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
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金融服务的价格将根据同期公司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此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选择确认,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同时不存在关联方要求和接受本公司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垠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空港四路 1199 号
邮政编码:610200
乙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佳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6 号楼第 6 层 101
邮政编码:102600
鉴于: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甲方包括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
2.乙方为2014 年 7 月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包括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集团”)及节能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节能集团、控股公司单独或共同、
直接或间接持股 20%以上的公司,或者直接持股不足 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节能集团、控股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金融服务。
3.甲方为节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乙方为节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乙方是甲方的关联方,甲方与乙方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中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
4.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作为为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之一。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乙方提供金融服务范围包括甲方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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