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1706 证券简称:ST 领航科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结果,子公司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达州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
民法院,执行标的 5287010 元,案号(2026)川 1703 执 532 号。达州公司部
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 告》。
因不服法院判决,达州公司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民申 282 号《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2
法定代表人:郅立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成都中节能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签订了《涂布线废气处理暨有机溶剂回收处理
装置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技改设备服务及新增设备,合同金 额 1298 万元,设备已全部交付。因原告所交付的设备在实际运行中未达到环 保标准,公司未支付验收尾款 389.4 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请求判令支付原告所欠验收款和其他违约金。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根据(2024)川 1703 民初 7679 号《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 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尾款 3894000 元;
二、驳回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二审情况
根据(2025)川 17 民终 1460 号《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
一、撤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2024)川 1703 民初 7679 号民事
判决;
公告编号:2026-002
二、上诉人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支付上诉人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款 3894000 元及质 保金 1298000 元。
(三)再审情况
公司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收到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民申 282 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四)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结果,达州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 5287010 元,案号(2026)川 1703 执
532 号。达州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关于子公司银 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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