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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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1-2
北 京 精 勤 成 思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于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98 号
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永通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27 日签发了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9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江西永通科技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江西永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江西永通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江西永通科技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江西永通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江西永通科技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十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1、指挂牌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
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
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5、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或者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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