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1703 证券简称:青广无线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情况
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青广无线”)于 2025年9月25日收到主办券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4年9月与国泰海通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书》(以下简称“《协议》”),并于2017年1月与国泰海通签订《 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 青广无线已累计3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国泰海通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国泰海通已分别于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 15日向公司发送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广电无线
公告编号:2025-029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的催告函》,要求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督导费,并提示了相关风险,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鉴于此,国泰海通正式通知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规定,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公司对国泰海通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
三、尚未支付原因
公司面临经营压力,目前全额支付督导费用存在困难,双方未能就款项支付事宜达成一致。
四、对公司影响
国泰海通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国泰海通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在国泰海通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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