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健诚审字[2025]第 166-1 号
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健诚审字[2025]第 166-1 号
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准则审计了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广无线”)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健诚审字[2025]第 16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青广无线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和事项以及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的相关措施。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或情况的后续改善应对计划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能提供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因此,我们未能获取有关青广无线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
如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 2 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青广无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39.98 万元、坏账准备 428.04 万元、账
面净额 911.94 万元。账面余额中已逾期金额为 1,219.98 万元,占比 91.04%。
上述应收款项账龄迁徙率明显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下降,青广无线管理
层未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
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
些金额作出调整。
(三)部分营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如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 3 所述,2024 年,青广无线根
据与分效(杭州)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效物联”)的合同确认营业
收入 345.20 万元,占比 38.23%。由于分效物联自 2023 年已未按照合同约定回
款,青广无线对分效物联在 2023 年产生的应收账款已经存在逾期。2025 年 2 月,
青广无线已对分效物联提起诉讼。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诉讼尚未判决,应收账款亦未收回。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青广无线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
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11.83 万元。青广无线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但由于
收入大幅下降,持续亏损,我们采用净资产 1,183.35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
准乘以 1%,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11.83 万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1.对持续经营假设保留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
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
否定意见。
青广无线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
滑,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下降,关键财务指标表现不佳。2024 年度营业收入
为 902.94 万元,较 2023 年下降 7.51%;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976.21 万元,
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119.69 万元下降 12.81%。2024 年度、2023 年度、
2022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111.40 万元、-189.03 万元、-312.69 万元。公司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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