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11:31 股吧网页版
青广无线: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1703 证券简称:青广无线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
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青岛广电无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广无线”)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告编号:2025-008

公允反映了青广无线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

青广无线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和事项以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的相关措施。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或情况的后续改善应对计划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能提供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因此,我们未能获取有关青广无线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九)金融工具”、“五、(三)应收账款”所
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青广无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39.98
万元、坏账准备 428.04 万元、账面净额 911.94 万元。账面余额中已逾金额为 1,219.98 万元,占比 91.04%。上述应收款项账龄迁徙率明显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下降,青广无线管理层未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3.部分营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2024 年,青广无线根据与分效(杭州)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效物联”)的合同确认营业收入 345.20 万元,占比 38.23%。

公告编号:2025-008

由于分效物联自 2023 年已未按照合同约定回款,青广无线对分效物
联在 2023 年产生的应收账已经存在逾期。2025 年 2 月,青广无线已
对分效物联提起诉讼。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诉讼尚未判决,应收账款亦未收回。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青广无线,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的意见

1.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循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