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027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39 人,注册
会计师 1,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5 人。2023 年
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7 家。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与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作为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4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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