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1686 证券简称:正大环保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无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2)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
(2)公司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执行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等内容
(3)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执行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5-012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3、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
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4)年 1 月 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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