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12】月修正)
(2014 年 8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2015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第一次审议修订,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审议修订,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大大会审议修订,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24 年【9】月【12】日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25 年【12】月【31】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州市有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659028772。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Yi Yofus Technology Co., Ltd.
集团名称:天意有福科技集团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五路 41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6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支撑,创新为先导,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人才、管理
等优势,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制造;
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摄影扩印服务;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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