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8:34:17 股吧网页版
莲池医院:章程(草案)(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联交所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结果:6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仍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淄博莲池妇婴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2482 号);公司股
票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莲池医院,证券代码:831672。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批准,在中国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股份(以下简称 H 股),前述 H 股于【】年【】月【】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ianchi Hospital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张店区西五路北首。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
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黏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