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6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公告编号:2025-039
长、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二)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
标,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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