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6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莲池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
公告编号:2025-037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审计
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以及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报董事会批准;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
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提出相
关意见;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