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聊城市东昌府区天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合规经营、风险防范
第一节 合规经营
第二节 风险防范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 2009 年依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作出的《关于同意设立聊城市东昌府区天
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鲁金办字【2009】19 号)以发起方式设立;在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371500200004727。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天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聊城市东昌西路 37 号,邮政编码:252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实行认缴登记制。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出资。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也可根据股东会决议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赔偿;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和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天元与您共创未来”为经营理念,以“小额、分散”
为经营原则,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办
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开展股权投资(总投资额不超
过注册资本的 30%)、委托贷款业务(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凭有效的批准
文件经营)(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
目:无。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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