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831662 证券简称:快乐沃克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范性文件及《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
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且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
(三) 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前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公司关联方:
(一) 因与公司的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 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 放弃权利;
(十七)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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