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831662 证券简称:快乐沃克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总经理提议时;
(六)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范性文件或《公司
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与提案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或
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七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
(二) 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 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 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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