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翼云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ong Yi Yun Chuang (Beij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 26 号 10 幢 310 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4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规范及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二)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玩具
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文具用 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 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 训活动);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 备制造、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 据处理,物联网应用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智能无人飞行器的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 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测绘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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