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7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7 号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
尔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格利尔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如有)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格利尔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格利尔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飞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清松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和目标
为了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经实践证明,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公司的管理层领导下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这为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得本公司的工作高效率,各部门互相协调、互相制约。
现就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达到目标分析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应遵循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与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应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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