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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9:34:35 股吧网页版
格利尔: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5-042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
到 82,000 万元;(2)2023 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客户在 2024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
明工程业务)达到 12,000 万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316 号)列示,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54,402.25 万元;同时经公司财务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计确认,
2023 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客户在 2024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明工程业务)未到达12,000 万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之“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程序”规定,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82,000万元;(2)2023 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客户在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明工程业务)达到12,000
万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5]第ZE10316号)列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54,402.25万元;同时经 公司财务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计确认,2023及以后年度新增的 客户在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明工程业务)未到达12,000万元,未达到《股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因此,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 41名激励对象对应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293,000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上述限售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由公司 代为收取,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该等代为收取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 ,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因此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4元/股(再加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

3、回购注销资金金额:预计为5,689,200元,计算:4.4元/股×1,293,000 股

=5,689,200 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再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4、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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